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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增长约束条件已近极限

2006-08-11 23:17:54      来源:2006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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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投资》  投资增长约束条件已近极限

——2006年上半年投资形势分析与未来展望

○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课题组

当前,有关投资增长过快的议论很多,但是,投资增长为什么过快,用什么标准去衡量,却没有人真正说清楚。2006年1~5月,城镇投资累计增速达到了30%,这一增幅是偏高、偏低还是适度呢?

投资高增长背后的隐患

机械地评价投资数据的高低没有意义。只要经济条件具备,即经济发展有内在需求,经济承受能力又足够大,比30%再高的增速也是适度的,相反,比30%低得多的增速仍然偏高。

一般地说,通胀或通缩水平是判断投资增长高低的重要指标。5月,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4%,较上年同期回落0.4个百分点。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2.4%,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5.5%,也保持在较低水平。目前,投资和经济总体的高速增长不但没有带来如1993~1995年一样居民消费价格的暴涨,也没有带来如2004年一样工业品价格特别是原料价格的大幅上涨。与经济和投资快速增长相对应的是物价涨幅回落,无通胀甚至还有通缩迹象,似乎说明当前投资并不热。

目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因素基本消除,至少从供给面看,经济和投资增长的可持续性更有保障。与2004年经济增长受到了基础设施不足的掣肘,港口、铁路显得过于拥挤,东南沿海城市拉闸限电甚至严重影响当地投资环境的情况相比,最近一年多来煤、电、油、运等基础设施部门已获巨大的投资,新的高速公路、铁路、港口和水电建设将能保障更多经济增量。

那么,既无通胀,又无瓶颈,是否就证明当前投资增长的合理性呢?判别投资增长是否合理,不能仅看投资增长率、投资率,不能只看CPI、工业品出厂价格、原材料、能源价格变动,甚至也不能只看基础设施瓶颈是否存在,而是更应关注高投资增长的背后:这样的高投资会带来什么危害,是否会引起金融风险、生态压力和资源浪费?政府和企业投资行为是否合理?

贷款的迅速扩张与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密切相关。今年1~5月,信贷增长大大超出预期,金融机构全部贷款增加1.73万亿元,同比多增7234亿元,其中,中长期贷款比例呈现上升趋势,由2004年初的40%上升到2006年4月的45%。当前,各地都在想方设法探索多种银政合作方式,许多贷款是由地方政府进行担保,有的项目虽然由民间投资者出面,但背后或多或少会有间接的政府担保。上述银政合作方式均是建立在商业银行对政府未来收入预期看好的前提下,但是,财政收入不可能总是保持高增长,也会随经济波动而波动。由于地方政府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增强,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而土地出让收益中需要拿出更大部分用于解决征地拆迁补偿问题,因此,由基础设施和招商引资项目投入过大造成的银行系统性风险是存在的。

生态环境受到威胁。在人均GDP400~1000美元时,我国已经出现了发达国家人均GDP3000~10000美元时才出现的严重污染。许多项目不具备上马条件却通过各种方式变通上马,而项目环评往往流于形式。一些大型项目问题暴露出来,但中小项目类似的问题可能更多。特别是随着“投资西进”和产业转移步伐加快,西部生态脆弱地区的资源、能源开发强度明显增大,生态压力还在加剧。

人为压低生产要素价格加剧各地区投资过度膨胀。由于各地区、城市间招商引资竞争空前激烈,竞相压低土地等生产要素价格的现象十分普遍,外来投资者在近乎无偿得到工业用地和低价水电气供应的同时,无形中扩大了盈利空间,使本不该上马的项目得以上马。由于生产要素价格低廉,也使得企业可以采取低价措施,即使在过剩条件下也能生存,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相关产业的生产过剩。

综合上述情况,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我国投资总体并没有过热,但是,投资高速增长的约束条件较多,有些约束已近极限。

全年投资增速

有望控制在20%~25%

根据有关专家的研究,我国各地区“十一五”规划具有以下特点:

地区经济增速高于全国,且越往下速度越高。全国规划的GDP增速为7.5%;31个省中GDP规划增速定为10%以上的有14个,定为11%~13%的有8个,平均在10%以上,高于全国平均2.5个百分点;283个地级市规划增速大多高于其所在省1~3个百分点;2862个县规划增速又多高于所在地市。

高增长以高投入为支撑。不少省区的投资总额成倍高于“十五”水平,投资又多以重大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为载体。

多数地区仍然强调工业特别是重化工。工业强省、强市、强县成为各地区共同追逐的目标。目前,各地区均开始按照人代会通过的规划思路进行操作,可以预见,“十一五”期间,投资快速增长仍将是主旋律,而且投资将更大程度地集中在工业,特别是重化工业。

1994年以来,我国储蓄率一直高于投资率,储蓄—投资缺口始终存在,平均约占GDP的2.3%,且近两年来储蓄—投资缺口出现扩大趋势,2005年储蓄—投资缺口达到4.8%。这意味着在资金紧缺的我国,还有相当部分的本国储蓄没能有效利用。因此,在消费增长缓慢的情况下,只有保持一定的投资增长速度,才能缩小储蓄—投资缺口,从而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

储蓄—投资缺口需要净出口增加才能弥合。一旦投资增速大幅放慢,一方面经济将对外需产生更大的依赖性,另一方面会导致进口需求下降,外贸顺差上升。顺差不断增加,中国与美国等大国的经济与贸易失衡状况就会加剧,贸易摩擦就会进一步增多。

因此,未来一段时期的投资高增长有其必要性,有利于防止总量失衡,有利于弥补由于消费不足造成的储蓄-投资缺口,在缓解国际贸易失衡、减少贸易摩擦和减轻出口增长压力方面也有其重要作用。

近两年1~5月城镇投资约占全年城镇投资26%,依此推算,今年全年城镇投资将达到97859亿元,增长30%。再依近年城镇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例变动趋势判断,今年全年城镇投资约占全社会投资的87%,可以推算出全社会投资将达112482亿元,增长26.9%。但下半年的投资走势最终仍然取决于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力度。由于在重大项目的资金补助、项目审批和核准、银行信贷供给等环节拥有足够的调控力和影响力,因此,将全社会投资增速控制在20%~25%是没有问题的。

宏观调控:在矛盾中寻找平衡

一方面,当前投资需求扩张有利于弥补储蓄—投资缺口,另一方面,投资过多又容易引起生产过剩和进一步的通货紧缩;

一方面,投资扩张并未导致通货膨胀和瓶颈制约,另一方面,投资快速增长又遇到越来越明显的环境与资源约束;

一方面,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要求投资较快增长,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难以抑制的投资冲动又在不断突破经济的可承受能力。

处于上述矛盾旋涡之中,国家宏观调控存在一定难度,需要在这些矛盾关系中寻求平衡。

把投资增长速度限制在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上,不是控制在建或新开工项目的问题,而是要把经济增长速度目标控制在合理与适度水平的问题。经济增长率与储蓄率成正比,较低的经济增长要求较低的储蓄率,投资增长的压力就会减小。因此,要坚决改变地方政府一味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和盲目扩大投资规模的做法,注重优化经济结构,注重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注重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不宜采取过于强烈的直接针对项目建设的调控措施,但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和行业的监控。如果月度投资增长连续超过30%,可对相关行业的重点项目实施直接的行政调节。加强对中部地区投资的监测,特别是对河北、安徽、河南、内蒙和广东等省区未来投资的监测;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监测,包括采矿、非金属制品、纺织、汽车、商贸、餐饮等。借鉴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窗口指导,实施中央政府对重点地区的投资指导制度,督促省级政府执行中央的宏观调控措施。

长期以来,管理部门习惯于对他们认为是过剩行业的投资项目进行直接的行政控制,限制进入或提高审批门槛。但实践证明,由于信息不充分以及认识能力存在缺陷,对过剩行业的认定往往不科学也不准确。例如,2005年电解铝价格下跌,企业经营出现困难,亏损面甚至超过了80%,但今年以来,电解铝行业又开始回暖,市场价格明显回升,企业业绩大幅上升。钢铁行业亦如此,自2004年以来价格的波动十分明显,很难说这一行业到底过剩与否。许多行业的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变化自动进行调整生产,在某些煤炭企业,产量可以扩大到其生产能力的10倍,而焦炭市场行情不好,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暂时停产等待时机。

多运用经济杠杆调控投资,特别是要把扭曲的生产要素价格调节到正常水平,对投资起到正确的导向作用。我国土地出让长期实行双轨制,即工业土地以低价协议出让方式为主,房地产等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拍挂并以拍卖方式为主,地方政府通常是以房地产用地拍卖所得弥补工业用地出让的损失。应对这种土地出让制度进行改革,即改变房地产经营用地100%拍卖的局面,对部分用地实行招标或挂牌出让,以降低土地价格,降低房价。同时,要严格规定工业用地(特别是开发区用地)出让价格不能低于当地的基准地价,不能任意减免,防止各地在招商引资中恶性竞争。

通过环保和安全措施限制相关产业投资。在加速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过程中,应重视产能扩张与环境容量之间的关系,尽快制定与完善城市各功能区的环境容量标准,严格控制相关产业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在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编制中要体现以人为本,减少商贸服务设施建设给城市居民居住环境及质量造成损害。

通过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实现宏观调控。我国资源税体系有很多不足,税率过低、征收方式存在缺陷,不只影响到地方的税收,更为严重的后果是带来了资源的盲目开采,造成严重浪费。因此,应尽快实施矿产资源费的收取,由现在的以产量和销售收入作为基数,改变为以储量为基数。投资者在获得采矿权之前,就要先交纳一笔“资源占用费”。通过资源税费改革,一方面增加矿山的回采率,另一方面,提高矿采企业的门槛,培养有实力、有资质的煤炭开采企业,而让那些不具技术实力和竞争能力的小企业自然消亡。

注重部门协调,探索中央政府资金合理有效的配置方式。以四川省广元市为例,虽然中央政府强调对新农村建设加大投入,但到6月止,实际到位的各项涉农资金总盘子比2005年同期还略有减少,其中以工代赈资金减少了1000万元,减少近1/3。所以,要使中央的决策真正落到实处,还需要各个部门的积极努力。与此同时,还需要探索中央政府资金合理有效的配置方式。例如,将中央资金切块给地方,由省级政府根据当地情况和需要进行调剂,就比中央部门直接选择项目要好得多;允许项目资金打捆使用,要比不同部门各自为战更能发挥综合经济与社会效益。

加快养老体制、医疗体制、教育体制改革,改善消费预期,降低储蓄率,提高消费率。改变错误的住房政策导向,不断丰富住房市场体系。尽快落实将城市土地出让金的一部分用于建设廉租房或用于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补贴。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降低自有住房持有率,使更多城市居民可以通过租房方式逐步改善居住条件,避免住房投资挤出或抑制其他消费。我国自有住房持有率达到80%以上,几乎成为近年来全球自有住房持有率最高的国家,这样必然造成住房租赁市场边缘化而新房市场火爆。目前,对于高科技产业的政策支持很多,对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优惠政策却较少,应给予城镇吸纳劳动力较多行业更多的税收、土地、金融政策扶持,鼓励自主创业。

2006年1~5月,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共完成25443亿元,累计同比增长30.3%,增幅比上年同期上升了3.9个百分点。

1~5月,城镇投资资金来源累计达到32564亿元,其中,国家投资、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投资分别为1166亿元、6760亿元、1399亿元、17733亿元和5506亿元。国家投资占比由年初的2.2%上升至3.4%,国内贷款由27%下降至22%,利用外资由4.7%下降到4.4%,自筹投资由49.2%上升到53.7%,其他投资占比变化不大。

不同行业投资增长差异较大。农业实现快速增长;采矿业投资增幅超前于全部投资,煤炭、金属矿开采、非金属矿开采投资高速增长;制造业各月投资增速高且稳定,保持在35%~40%之间;电力投资增速相对较慢;在第三产业中,交通邮电投资增长较快,铁路和航空业投入强度很大,2~5月,铁路当月投资分别同比增长了245%、29%、127%和120%。商贸、餐饮投资热度不减,金融业投资逐月放慢。房地产投资增长不快,各月增幅均比全部投资低7~10个百分点。科技、文化、体育投资增长快,而教育、卫生投资增速放缓。

今年以来,东、中、西部投资均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中部投资增速最快,西部其次,东部相对较慢。2~5月,月度投资平均增速超过40%的有河北、福建、辽宁、吉林、安徽、河南和内蒙古,这些省区投资增幅过快,特别是内蒙古投资平均增速超过了60%;但是,上述省区投资总量较小,1~5月上述省区累计投资额只占全部投资的17.6%。月度投资平均增速在30%~40%之间的有山东、江西、湖北、天津、山西、湖南、四川、陕西、甘肃和青海,上述省区1~5月累计投资额占全部投资的31.6%。其他省区月度投资平均增速基本在全部投资增速(29%)之下,投资额则占到近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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