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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铁岭公布四家水泥企业节能改造方案

2022-04-25 11:24:06      来源:铁岭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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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水泥行业重点企业技术改造总体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部署,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全市4户生产水泥熟料企业产能达到标杆水平比例超过30%,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参照《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标准,水泥熟料可比熟料综合能耗基准水平117千克标准煤/吨,标杆水平100千克标准煤/吨。

二、工作计划

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建设一条4500t/d第二代新型干法水泥熟料智能化生产线,配套9MW低温窑尾余热发电系统项目,到2025年末实现企业能耗达到标杆水平。

铁岭大伙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加回转窑台时产量等降低煤耗指标工艺改造项目和建设风力发电车等新能源项目,到2022年末实现企业能耗达到105千克标准/吨。

金刚水泥(铁岭)有限公司篦冷机预热器节煤改造项目,到2022年末实现企业能耗达到109.86千克标准/吨。

辽宁大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通过更换电机等工艺改造项目和石灰石破碎系统技术改造等项目,到2024年末实现企业能耗达到标杆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技术改造企业清单。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水泥企业现有项目能效情况调查,认真排查在建项目,科学评估拟建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逐一登记造册,经企业申辩和专家评审,建立企业能效清单目录,能效达到标杆水平和低于基准水平的企业,分别列入能效先进和落后名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组织节能降碳或改造提升效果明显的企业,争取进入国家发布的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单”,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节能典型案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稳妥组织企业实施改造。根据工作方案,指导企业落实好改造所需资金,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加快技术改造进程,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能效介于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之间的企业装置,鼓励结合检修等时机参照标杆水平要求实施改造升级。改造过程中,在落实产能置换等要求前提下,鼓励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对于违规上马、未批先建项目,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员、单位和企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引导低效产能有序退出。综合发挥能耗、排放等约束性指标作用,严格执行有关标准、政策,加强监督检查,引导低效产能有序退出。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规定,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创新发展绿色低碳技术。深入研究水泥行业节能低碳技术发展路线,加快先进适用节能低碳技术产业化应用,进一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基于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理念,开展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开发优质、高强、长寿命的水泥绿色设计产品,引导下游行业选用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做好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政策的衔接。推进水泥行业兼并重组,推动水泥行业提高现代化水平,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严格落实产业政策标准。密切关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绿色技术推广目录》、水泥行业绿色电价等政策及标准的修订,做好新的标准和目录的落实工作。按照加强高耗能项目源头防控的政策要求,通过节能审查、环评审查等手段,推动项目高标准建设,加大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力度。加强水泥行业规范条件与能效基准水平、标杆水平的协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落实节能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向碳减排效应显著的重点项目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拓展绿色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落实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鼓励政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铁岭分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加大配套监督管理力度。加强源头把控,建立水泥行业企业能耗和碳排放监测与监测体系,稳步推进企业能耗和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和评价工作。强化日常监管,组织实施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加强对企业能效水平执行情况的监督监察,确保相关政策要求执行到位。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通报批评、用能预警、约谈问责等工作机制,完善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监管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形成合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着眼建设制造强国、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出的重大决策。全市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生态环境、科技、市场监督、金融等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二)明确目标、抓好落实。围绕节能降碳重点任务,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落实举措,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高效推进。有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行业企业凝聚共识,形成一致行动,协同推进节能降碳工作。

(三)强化考核、严格督查。将落实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建立科学的节能降碳绩效评估监督运用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适时开展督察,对节能降碳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的地区和部门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采取通报批评、约谈问责等方式予以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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