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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图强:从粗放扩张到内外兼修

2006-07-02 16:41:08      来源:2006年07月02日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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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以来,与上海、北京相比,驻粤外资金融机构数量和业务量停滞不前,甚至出现萎缩;内资金融机构却不断有自粤迁沪的举动和倾向。即使未能外迁的,如招商银行、平安保险,也分别将信用卡中心和资金管理中心设在上海,形成事实上的第二总部。

广东省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罗继东在接受本报采访时称,广东金融大而不强,如不实现大的跨越,迟早会变小。业界人士也普遍认为,虽然广东金融规模仍执全国牛耳,但增速放缓之下,被赶超只是时间问题。

整治风险

困境面前,广东金融近年来在做什么呢?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金融风险高发后的挽救。

罗继东称,广东金融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一是改革开放初期,当时粗放和扩张型的金融经营模式,确实为广东经济龙头地位的确立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由于摊子铺的太大,也带来严重后果。

人行广州分行报告称,1990年代以来的相当一段时期,广东受泡沫经济(含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金融机构粗放经营、监管不力、信用不佳等因素影响,金融风险问题极为严重。

1998年金融风险日渐暴露以来,广东省共有150家城信社退出市场,4家财务公司、29家信托投资机构、843家农金会实施停业整顿。

无奈之下,广东开始了持续数年的金融风险整顿,此为罗继东所称的第二阶段。

1999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通过实施金融风险处置“一揽子”方案,系统性的支付风险压力已经减轻,但资产风险的历史包袱仍然相当严重。

人行广州分行一人士称,越治越乱的原因,是更多的重“治”而非重“制”。这包括两点,一是要构建社会征信体系,优化金融生态;二是防范金融机构内部操作风险,健全良好公司治理机制。

罗继东称,随后,广东不断强化防范金融风险的内外环境。但在“草绳效应”之下,囿于风险因素,不少地方政府形成了谈金融色变的心理,而很多金融机构也是裹足不前,金融创新更是难以谈起。

优化配置效率

继高发风险处置之后,广东金融的第二个问题是区域金融问题。

广东金融存在广州、深圳、珠海围成的内三角(小珠三角)核心金融区,和粤北、东西两翼围成的外三角(大珠三角)外围金融区。

在市场经济转轨时期,这一地域型金融二元结构,有效降低了因转型而产生的改革成本,为广东金融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一金融二元结构并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反而演变为一种固定的、僵化的模式,如大多商业银行对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限制,严重降低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而在小三角核心金融区内,广州和深圳的区域金融中心地位之争相持已久。这种金融定位的争议和金融监管机构的互不隶属性(人行机构曾有短暂隶属阶段,银监、保监、证监机构则互不隶属),使得广州和深圳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竞争多于合作。

更多的专业人士则主张深圳与广州合理分工。广东省政府参事室2005年在经过调研后给出的功能定位构想是,将广州定位为区域性银团贷款中心、票据融资中心、资金结算中心、产权交易中心、保险资产管理中心、商品期货交易中心和金融教育科研中心,将深圳定位为证券交易中心、基金管理中心、风险投资中心、金融期货交易中心和金融创新研发基地。其他机构的相关定位构想略有不同,但已经开始更多地从合作的角度考虑。

“市场作为和政府作为并不完全矛盾,关键是政府如何作为。”某金融研究人士称,解决了广州和深圳的金融功能细划问题,才能够纲举目张,从而让广东金融形成三大梯队,即以广州、深圳为第一梯队,以内三角为第二梯队,以外三角为第三梯队,进而形成广东金融的“核心—外围”区域金融一体化发展。

金融强省

为彻底扭转金融产业劣势,广东省委、省政府2003年提出“建设金融强省”,并成立金融服务办公室,此为罗继东所称进入第三阶段的标志。2006年“十一五”规划中更是提出了“发展金融产业,建设金融强省”,正式把金融作为一个产业来对待,而且制订了金融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并列入全省“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实现从金融大省向金融强省的根本转变。

罗继东称,广州和深圳的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是战略重点。“广州、深圳金融中心的功能和定位还是不要做硬性划分的好,而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全省规划为指引,依靠政府的推动,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形成功能互补、各有侧重、分工协作、协调发展的格局。”

罗称,期间的关键问题是,一要改善金融生态,营造适合金融产业发展的政策氛围,最近,广州、深圳都出台了支持金融发展的优惠政策,这是一个良好的开始;二是要高标准规划和建设金融商务区,吸引中外金融机构在广州、深圳设立地区性金融总部,引导金融要素向该商务区集中,强化金融中心的聚集效应和辐射功能;三是提高广州、深圳金融对外开放程度,加强粤港澳金融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增强金融中心的功能。

“金融创新同样被提到很高的战略位置。”罗继东称,经历前阶段的金融风险后,广东金融机构经营更加理性和审慎,市场法则之下,科学的金融创新也得到加强。而在政府考虑层面,则争取广东或广州、深圳成为全国金融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争取将珠海横琴合作区在泛珠框架下定位为金融改革综合实验区、金融市场创新示范区,争取将广东或广州、深圳作为金融单个行业或单项业务改革创新实验区,争取在广州设立商品期货交易所、试点设立证券融资公司和信贷资产二级市场等。

区域合作

就外势而言,区域金融合作也是金融强省的战略诉求。

首先是粤港金融合作的突破。CEPA框架下,粤港金融在反洗钱、打击底下保单以及银行结算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上有了合作的陆续突破。罗继东称,“但这些还远远不够,目前的合作由于法律制度和金融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差异,还主要处在金融监管层面,今后要上升到全面产业合作的层面。”

罗继东称,一是建立高层次的粤港金融合作平台,在政府层面协调好各自的分工协作关系;二是加强跨境货币流通管理合作,增强香港作为人民币走向世界的中介功能;三是全面拓展金融合作领域。如分工协作体系,广东要主动吸引香港金融机构将后台业务内迁。目前,已有花旗银行和汇丰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广东设立了数据处理中心。

作为争取外势的第二个支点,泛珠金融合作同样成为战略重点。

两年多来,泛珠金融合作初见基本框架,这包括在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逐步消除影响资金自由流动的体制障碍、推动金融机构跨境经营和互相参股、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城际金融合作、建立异地客户服务中心以及发放异地贷款等方面的共识和举措。

罗继东称,“十一五”期间,这一合作仍要予以强化。一是推动区域金融机构合作,如支持股份制银行收购城商行,引导民间资本参股城商行、城信社等;二是探索组建新的商业性区域金融机构,支持区域合作的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完善区域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如研究建立跨省(区)票据交换组织,开展与东盟国家边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人民币银行卡清算、票据联合结算等合作;四是培育和发展区域金融市场,如培育区域银团贷款市场,支持区域合作企业在香港、深圳发行股票和债券,推动区域内产权交易市场整合作,促进各类型企业跨省(区)并购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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